2012-5-15 07:53
wilson015
(轉)一個法警在異鄉客棧的一夜
這是我一個警界朋友口述過來的……
那年我到臨縣去為一件案件取證,因為事情緊急未已對方派出所聯繫,所以臨到天黑時,已經無法當夜趕回,我隻好到鎮上去找一傢旅店住下,心想明天一早就趕回去。
這是個隻有兩百來人的小鎮,除瞭車站有一間三層樓的高屋外,其餘全是南方農村典型的磚瓦建築的木房,車站那間國營的旅行我看過瞭,髒亂的怕人,牆壁上黑漆漆的,簡單的放著一張木床和地上繕菢茪臛𣳉A我看得噁心極瞭,尤其那床上又黑又厚實的被子,我懷疑裡面的螄子多得可以組成一個軍團,尤其是這房子窗戶壞瞭,從旁邊另一間屋裡正飄來陣陣漢味及身上很久未洗澡的惡臭,更討厭是的陣陣如雷的打酣聲,我幾乎可以肯定旁邊那個八人間住的是大群民工,於是不管那中年婦女如何推薦,說這是這裡最好的一間房子,唯一的單間,才八十塊每天,這麼晚瞭還可以給你打折,六十就行……
我飛快的逃瞭出來,去找臨街的私人旅舍瞭。
很快我就找到瞭一間二層樓的院落,這房子看上去挺氣派,面東南而立,黑暗堅實的牆體,朱紅色的木簷飛舞著,門前是兩根直立的圓柱,也是朱紅色的,像兩顆鋼釘牢牢釘在那兒。下面兩礅圓石墊著。
我朝掛著「楚夕旅店」招牌的窗戶走去。白熾燈的燈火有些昏暗,一個年近六十左右的老頭子正在裡面抽著漢煙,煙味有些刺鼻,我未及開口,他便說住店嗎?我說是。他抖動瞭一下煙灰,說,你真好運,那個四人間還沒住滿,剛好,你可以擠進去,什麼,我一聽又要與人同住,這可不行,我說能不能住單間,我可以出高價。老頭眼珠瞪瞭我一眼,道,你以為我們這是車站旅舍麼,你先進去看看再說,接著不由分說帶著我打開旁邊一間房間的門,輕聲點,老頭對我說,我隻好跟著走瞭進去,一看,確實很清爽,也很乾淨,裡面已經睡瞭三個人。
接著老頭帶瞭我出來,對我說,登記吧,二十元。我有些感到為難,因為本來這已經足夠瞭,可是我身上卻帶著重要資料以及槍支,那都是不能丟失的,於是我一狠心對他道,給我個單間吧,我出高價。老頭半理不理的說,沒瞭,沒有單間瞭。我一看夜色已深,而又不想回車站旅館,於是對他說,能不能想想辦法!我帶有重要物品,不方便住多人間的,目光瞪瞭我半天,老頭回身從抽屜裡拿出一本像是破舊的老黃歷,翻瞭翻,然後口中喃喃念瞭幾句,然後眼中閃過一絲喜色,然後自言自語道,行瞭,今晚她不會來,接著他手指一捏,忽然又停頓瞭,哦原來另外有人會來,不過,他看瞭我一眼,道,你老實告訴我你身上有沒有什麼血債。
我一聽有些腦怒道,我是警察,公安局的出差人員,接著我把證件給他看瞭。這就好瞭。老頭這才放心的給我登記瞭。領我上瞭二樓的小閣,打開房間,一股清香便飄過來,我覺得這兩百元錢開得不冤,白紗丈子,白色的床單,被褥也是雪白的,內一有張桌子,上面有一花瓶,瓶中居然有一束鮮花,這張大床也很有特色,塗瞭紫色的邊角雕瞭些圖案,做工相當精緻。更妙的是有一扇朝北的窗子,此刻月光正灑瞭進來。看著我滿意的神情,老頭高興的走瞭,臨走對我說,客人千萬不要把這扇窗子關上瞭,一定要讓月光照進來,千萬記住瞭。老頭這時眼裡充滿瞭鄭重與警告。好的,大爺你去吧,我就喜歡開著窗子睡呢?
老頭點點頭,剛要轉身忽然又轉瞭回來對我說,如果晚上萬一你聽見什麼聲音響動,你千萬別出來。我開始有點煩這老頭瞭,於是道:我知道瞭,現在我累極瞭,馬上就想睡,麻煩你出去好不好。老頭眼中馬上閃過一絲怪的光芒,最後看瞭我一眼這才走瞭。
我是真的困瞭,於是便躺下睡瞭,可是想到我身上帶著的資料及槍支,這些都是不能丟的,於是我又爬站起來把那扇小窗子關上瞭,畢竟我已經過瞭詩情畫意的年齡瞭。
昨天是陰曆的七月十四,現在已過子時,因此時間已經到瞭陰曆的七月十五瞭。
我施施然的躺下,把槍和資料壓在瞭枕頭下面,口鼻中聞著白潔的被褥上傳來的淡淡清香,心想今晚上總算可以安穩的睡上一覺瞭。
隨著時間一點一點推移,大約是後半夜,我感到好像有什麼人在對著我的臉吹熱氣,癢癢的,很舒服,又很不舒服,於是我驚醒瞭,我睜著眼睛看著四周,什麼也沒有。由於我把窗戶關上瞭,所以屋內顯得很黑暗,我很清楚的記得剛才的感覺,是有人A對著我的臉吹氣,可是現在我卻可以肯定這屋內絕對沒有人,憑我八年的刑偵經歷,我什麼沒見過。稍有風吹草動,我就能感知對方的位置,可現在我可以肯定這屋內絕對沒有人。
難道剛才我是在做夢?可是為什麼這感覺會如此清晰。
就在我迷迷糊糊又要睡著之際,耳邊忽然傳來清楚的哭喊聲,我嗖得一下坐瞭起來,把槍握在手中。不錯,這次我聽的很清楚,是一個小女孩的聲音,從街上傳過來,而且離我這兒很近。小孩子的聲音越哭越大,好像止不住瞭。我決定出去看看,把資料隨身帶好,手裡緊握著槍開門走瞭出去。
屋外月色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沒有瞭,黑得很歷害,但憑我在刑偵工作中練出的眼神,我還是可以清楚的看到至少是百步外的事物。我一步一步向那哭聲靠近,終於我可以清楚的看到是一個穿著白衣服的小女孩坐在街道中間正哭著,我慢慢向她靠近,然後可以看清楚她的臉瞭,是一張圓圓的,很可愛的臉蛋,上面正掛著晶瑩的略禲A我朝她喊瞭聲,小妹妹,你怎麼不回傢,在這裡哭什麼,她轉頭看瞭看我,抽噎著,媽媽打我,她不要我瞭。
哦,原來是個被大人打跑出來的孩子,我心感虛驚一場,我決定把她送回去。我向她走近,邊問她你傢在哪兒啊。在那兒,我順著她的手指的方向看過去,卻正是我住得那間二層樓的小旅店,就在我詫異的一轉頭間,忽然一道刺眼的白光朝我射來,是一張急弛而來的東風牌大貨車。我急忙往旁邊一個側撲閃瞭過去,然後就聽一聲短促慘叫,那個剛才坐在街道中間哭的白衣小女孩被活活壓扁成肉漿,血肉及白色腦漿濺瞭一地。接著,那張東風大貨車到是在不遠處停瞭下來,出於職業本能,我立刻默記瞭車牌照,雲k-- 886742。
我立刻衝瞭過去,要將這個險些將我撞死的傢夥逮住。車門忽然開瞭,走下來一個人,這人一張獨特的長方臉,眼角有顆痣。怎麼會是他,我險些嚇得暈過去,這人正是不久前在嚴打中被判槍決,而且是由我親手執行槍決的犯人,當時他無聲無息的倒瞭下去。
我一共槍決過三個人,一個是殺過三個人的強姦犯,一個是倒賣槍支及販賣毒品的走私犯,另一個就是他,據說是在逃多年的殺人犯,這三個人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出於慣例,我們總會在執行的最後一剎那,問一聲,你還有什麼要說的,這時候一般的犯人總會痛哭流涕的說,我對不起誰誰誰,而鋼硬點的則說,老子沒什麼可說的等等,而他則說我是殺過人,你們殺我不冤,可是我殺得不是你們說的那人。一般來說,人到瞭這時候,說出的話每一句都是可能在他隻一生中最後的一句話,所以真話的機率佔瞭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可是既然已經判罪瞭,而他又拿不出什麼證據來,我們照舊對他執行瞭槍決!
那天我槍決完人之後,也覺得有點不舒服,自從三個月前接到又要槍決人的任務之後,我就對政委說我不幹瞭,可是政委親自到我傢來給我做工作,說這是最後一個,我一想年輕人畢竟下不瞭手,而且由於其它一些原因,一般是不會讓年輕人去的……
槍決完人那天我狠狠喝瞭三瓶酒才提起神來,可是今天我忽然又看到他,我的精神幾乎垮瞭。隻見他走到那灘血肉旁邊看瞭又看,猶豫瞭一下,又慌忙的向回跑去,我大叫一聲,站住,郭志剛,你跑不掉的,他則頭也不回的仍舊向車上跑去,於是我毫不猶豫的朝天鳴瞭一槍,他身子頓瞭頓,還是朝車門上鑽瞭進去,我遲緩瞭一下,朝著已經發動起來的貨車槍又是一槍,槍沒打中輪胎,卻打在瞭檔板上,我清楚的記得,車中槍的位置。
車一轉眼開走瞭,留一股白色的尾煙在空氣中飄浮著。
我朝那灘血水走近,可忽然我發現那灘血水不見瞭。我頓時頭皮發麻,忽兒我又想起來,為什麼我放瞭兩槍,這麼大的聲音,而這個鎮上卻都沒人起來看一眼。然後我聯想到一件恐怖的事,幹我們這行最怕的事,被我們槍斃死刑犯回來找我們瞭,我們內部同行曾有人發瘋住進瘋人院,那是在晚年發生的。
(我的朋友對我講到這兒時,語氣低沉,他說,我是一個共產黨員,我自已從來不相信鬼神之說,可是那件事後,我對我的信念發生瞭動搖)
我從半癱軟中慢慢走回客店,我去敲那個老頭的門,門裡發出驚恐欲絕的聲音,求你不要來找我,我不是故意逼死你的,你不是逢十五都不回來,你要去找女兒嗎,我給你燒紙幣瞭啊,還請瞭和尚做法,……
是那個老頭的聲音,我現在心情極端混亂,也懶得理他,就朝小閣樓上走去,忽然我看見上面人影一動,彷彿是有個白衣少婦走瞭進去,我又一驚,雖然資料我隨身帶瞭,可是她進去幹嘛,我追瞭上去,打開門一看,裡面什麼人也沒有,我心裡越來越發麻,然後我忽然想到這間屋子更像是女子住的房間,就看那花還有那淡淡的香氣。及那些被褥和床,我明白我住的是已經死去的人曾經住過的房間,包括被褥什麼都是,我又氣又怒,又驚又恐,忽然很想衝下去把房門踢開,把那老頭抓出來狠狠打一頓,可是忽然我又想跑……
我都不知道那天晚上我是怎麼熬過來瞭,隻記得天快亮時,車站來瞭車,我坐上便走瞭,也沒有再回去找那個老頭。回到局裡我把資料交瞭,領導看我精神不好,放我兩天假,我便抽空到交警隊事故科查瞭查,果然在三年前的七月十五那天,在臨縣小鎮上深夜撞死一小女孩,司機逃逸,至今未捕獲,進而查到另一件事,那天晚上撞死人之後更引起瞭另一樁命案,原來那個小女孩被她媽打後跑到街道上被子撞死瞭,嶽母傢便怪罪,那女的也當晚喝毒藥死瞭。她的名字叫林楚夕,那客店就是用得她的名字。接著她老公又發瘋走失瞭人,現在就隻剩下老頭一個人守著大間房子瞭。
接著我憑著記憶,又到車輛報廢場找到瞭那輛已經報廢的車子,已經銹跡斑斑瞭,堆在一堆爛車中間。最令我驚恐的是我在車的擋板上找到瞭我五四槍打出的槍眼,痕跡還很很嶄新。
當天我又坐長途車到瞭郭志剛的老傢去瞭解瞭一下,原來郭志剛有個雙胞胎弟弟,自小走失瞭。
至此我懷疑我們槍斃的那個隻是壓死瞭一個人的郭志剛,而那個多樁命案的殺人犯很可能是他的弟弟,說不定仍在逃逸。
我把情況向上面做瞭匯報,並提出提前退休,三個月後,我被以特殊原因,同意我提前退休,其中的原因之一是我說不清兩顆子彈的去向。
我今年四十九歲,而那件事發生在七年前,那時我剛好四十二歲